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産于臺灣地區的農産品免征關稅政策,相關農産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15種原産臺灣地區的進口水果實行零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5〕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部分原産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産品免征進口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7〕3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明確對臺免稅農産品稅號範圍的通知》(稅委會〔2011〕28號)同時廢止。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09 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 京ICP備13026587號-3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京ICP證130248號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28329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關於我們 轉載申請 公告欄 聯繫我們 版權聲明 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83520320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版權聲明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09 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京ICP證130248號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28329 京ICP備13026587號-3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北京海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